188C签证类别500万重大意义投资者的重要签证要求改变
点击数:16082020-08-11 01:31:55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澳洲政府对500万重大意义投资者签证188C政策做出了相当大的修正, 其政策改变大致如下:
1. 将取消贷款政策,以前投资银行推出的投资500万在投资银行的产品中(作为抵押)可获得450万的贷款,这等同是在有50万澳元购买签证的做法,这次被移民局修正,采取措施堵住原来法律规定中的漏洞。
2. 主副申请人可以互换(对主申请人的要求依然是四年中住满160天,即平均每年居澳40天),而且即使现在已经登陆澳洲的申请人在这个规定正式开始以后也可以申请互换。
3. 要求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配偶)均需去澳洲居住,且副申请人居住的时间要达到每年180天,或四年累积居澳住满720天。
4. 在州政府为提名人之外,增加了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作为提名人,目前,所有SIV签证的申请人必须由州政府提名,但是澳大利亚移民部现在将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也作为有效提名人。
澳贸会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主要的责任就是为澳大利亚吸引相关的投资和促进澳大利亚和国外的贸易关系。澳洲政府现在把澳贸会也加到提名者名单上,是因为澳贸会对澳大利亚目前哪些行业需要投资更加熟悉。到目前为止,SIV签证申请者一般都是把500万澳元投到州政府债券或是基金公司,很少有投资到企业的。澳洲政府是希望逐步把投资移民吸引到澳大利亚最需要的行业上,而不光是买政府债券。这是移民部这次增加澳贸会作为提名者之一的原因。
5. 规定投资产品的比例,投资风险显著提高,签证审理周期延 长,提高审核标准,包括:
a) 此500万投资将不再允许投资到政府债券中;
b) 至少有50万澳元,即总投资额的10%投资于符合资格的澳洲风险投资资本或增长型私募股权基金,专门用于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型私营公司。澳政府将依据市场反馈在未来两年内将这一标准提升至100万澳元;
c) 至少150万澳币投资到专投澳交所小型上市公司创业板块新型公司股票的管理基金至少150万澳元投资于符合资格的管理型基金或上市投资公司(List Investment Companies),专门用于支持澳交所上市的新兴企业。
d) 最高可投放300万澳元于管理型基金或上市投资公司,通过其进行‘组合性均衡投资’,符合资格的投资资产类别包括其它澳交所上市公司、企业债券或票据、养老基金、和房产基金等。
e) 限制投资到民用房地产,投资到管理型基金下的民用房地产的比例不能超过10%,将继续允许部分资金通过管理型基金流入商业地产。
f) 禁止直接投资到澳洲房地产。
严禁房地产直接投资,个人买房无碍
住宅房地产直接投资从来都不是SIV合规类别,这一点没有改变。通过管理型基金进行房地产间接投资现在也将受到限制。重要的是,在符合澳洲外资监管条例情况下,SIV签证持有者可以购买住宅,只是这部分投资不能计入500万澳元合规投资之内。
原来的500万SIV签证申请人的投资方向大部分在州政府债券和住宅基金,还是相对稳妥的。新的规定显然是引导投资于部分流向创业企业和小型私营公司的风投基金,小型上市公司创业板块新型公司股票的管理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和小型公司,和小型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相较以前有部分增加,依据以上调整后的框架方案,五分之二的资金将须投入这类投资产品。
可以说,对SIV移民签证的衡量角度,已经从是否有500万澳元来澳投资。到是否能承受一定数额的资金的风险了。因此投资标的选择上申请者需要小心选择,或更多地咨询投资专家的意见,以了解各种投资基金,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的表现。